五.抗心力衰竭治疗
对于心脏前后负荷过重、血流动力学变化明显、心肌收缩力减弱的患者,应警惕围产期心力衰竭的发生。对于慢性心力衰竭或出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的患者应限制其体力活动,避免情绪波动,预防感染,纠正贫血。
一旦出现急性心力衰竭,原则上需积极控制心力衰竭后紧急终止妊娠。当病情危急心力衰竭难以纠正时,立即行剖宫产术。术中、术后严格限制输液量,加强产后生命体征监护,继续使用产前的抗心力衰竭药物,适当减量。心功能II级以上的产妇不宜哺乳。
六.抗感染治疗
对于瓣膜置换术后、有心内膜炎病史、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的孕妇。抗生素治疗常在胎膜早破时或剖宫产术中胎儿娩出后开始。可选用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抗感染治疗产后持续2周以上。活动性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可在剖宫产前1~2日开始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七.抗凝治疗
各类心脏病合并房颤者伴有血流动力学变化,可产生继发性房内附壁血栓,需预防性抗凝治疗;金属瓣膜置换术后需长期抗凝治疗。对于孕期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选用择期剖宫产终止妊娠。为避免术中麻醉穿刺时硬膜外穿刺血肿形成,服用华法林者术前停药需持续3天以上,调整INR在1.0左右,以低分子肝素替代;低分子肝素术前6~12h停用。在需紧急剖宫产或自然临产的情况下,可用维生素K来拮抗华法林作用。产后24小时后如无出血,继续原剂量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剂,以预防术后血栓形成,肝素治疗三天后可改口服华法林。
八.产褥期教育
合并心脏病的产妇产后更需充分休息,限制体力活动。产后至少住院观察10天左右,待心功能好转后始可出院。并严格避孕(口服避孕药避孕法可能导致水钠潴留和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妇女慎用,避孕套和宫内节育器是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已生育的严重心脏病者不宜再妊娠者建议输卵管节育术或可男方行输精管绝育术,严重心脏病者终止妊娠后要更加注重避孕指导,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产后6周预约心内科随访重新评估心功能,并根据情况辅以相应内科治疗。
参考文献
沈瑶,林建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围产期管理[J].医院临床杂志,(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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