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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涉及泾县人医保抓紧去办

医保是每一位居民的生活保障

建立统一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是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泾县城乡居民看过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缴工作即将结束

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元/人

缴费期限: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保障周期:年1月1日-12月31日

哪些人可以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又有哪些补偿政策?

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注意仔细看清楚哦

参保对象

凡本县各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或长期居住在本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缴费方式

稳定缴费方式,统筹做好保费征缴工作,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委托乡镇、社区(村)、学校等集中代收”的方式,代收单位按照原有渠道和方式,在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时,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代收。由县税务局与代收单位签订代收协议,由代收单位通知参保人到代收单位缴费。

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元。参保居民缴纳保险费后,中途不予退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等特殊群体由县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孤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村干部参保按照县委《关于建立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泾发[]9号)执行。

Q

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地点设在泾县税务局服务大厅。

Q

县域内在校学生如何参保?

答:十四所城区学校在校学生在所在学校集中参保,其他乡镇学生在各乡镇参保。

Q

普通门诊补偿政策有哪些?

答:普通门诊单次报销限额:一级以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元/次/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元/次/日;年度报销限额元/人/年,以家庭户为单位统筹使用。

Q

常见慢性病病种有多少种?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政策有哪些?

答:常见慢性病病种有37种:高血压(Ⅱ、Ⅲ级)、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激、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腰椎间盘突出、高尿酸血症、视网膜黄斑变性、溶血性贫血、前列腺增生、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骨髓炎、脑垂体瘤、慢性胰腺炎。   

常见慢性病一个年度起付线为元,年报销限额0元/年,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报销限额增加元,每人年最高报销限额4元。

Q

特殊慢性病有多少种?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有哪些?

答:特殊慢性病有19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医院普通住院标准执行报销,起付线设定为0元。

Q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是否影响补偿待遇?

答:影响。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Q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为25万元。大病保险省内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省外为20万元,既有省外又有省内医药费用的按省内封顶线30万元执行补偿。

小编提醒大家

要及时购买医疗保险

关键时刻能报销,能帮上大忙

声明

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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